谁更有魅力,就意味着谁掌握了羞辱别人的主动权。奥巴马最爱做的事情,就是在人群里释放他的魅力,吸引人们臣服于他的魅力,抢走全场焦点的位置,挤掉所有身边人的存在感。
任何大帅哥演他,即便是颜值巅峰期的陈宝国演他,也仍然比不上本尊的美貌。
红玫瑰风骚,白玫瑰闷骚,红白玫瑰各有各的漂亮。帅哥盛宴,风骚的克林顿和闷骚的奥巴马,两个硬是靠一张帅脸就赢了无数女人选票的男人。这个世界就是看脸的,没办法。
这翘臀,这大长腿,他能让所有男人都身材自卑,永远维持翘臀和肚子没肥肉,需要超强的自控力、自制力和自律性,奥巴马绝不允许自己失控,一度曾胖成猪的克林顿就根本做不到
童年被这种帅哥拔高了我的审美,导致张凌赫之流完全入不了我的眼:颜值巅峰时期的黑蛋,就算你拿着高清摄像机各种死亡角度的怼脸拍,他的脸也毫无死角,360度你随便拍。
这个反派最大的魅力,在于他身上病态的失控感,女人们爱的就是他这张窝囊又扭曲的脸。再牛逼的编剧也写不出来这么绝妙的人物,再牛逼的小说作者也创造不出这么复杂的人物。
“若是你爱我,那你就该为我流血,然后让你的鲜血溅我一脸,以此来证明你是爱我的。”自私凉薄,敏感多疑,喜怒无常,脆弱无助易碎,自怜自负自卑,却仍然魅力无穷。
渣男52岁满头白发的颜值,仍秒杀所有25岁男生。
在美国总统中,“就智力而论,如果你把罗纳德·里根放在一端,那么肯尼迪一定是在另一端。(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斯 评)
"他们并不比你聪明“
克林顿执政末期,黑蛋迎来了他的第一个颜值巅峰,世纪之交,比尔克林顿告别他最后一个颜值巅峰之时,彼时的巴拉克奥巴马才刚刚步入他的第一个颜值巅峰时期。
政治开明、经济上行、文化包容,才能催生出虎狼之眼,这双眼如豺似豹。政治狭隘、经济下沉、文化保守,银幕上便只能涌出成堆成堆蜷缩在锦缎里的鼠辈耗子。
“她送他的每一条领带都很丑,但为了哄她开心,为了哄这个年轻女孩高兴,他仍然戴这些俗艳的领带出席国际会议,总统的品味如此差劲。”——1998年10月刊《纽约时报》
美高宗的进步之路~
大帅哥中的大帅哥扮演他,竟仍然演不出他一半的颜值与气质?他的性魅力,中庸于他残暴的情欲和他怂囊的怯懦。
你可以质疑他的人品,但你不能质疑他的颜值身材,迷妹麦当娜勾引他失败哈哈哈,刘晓庆见到他之后赞叹帅气逼人哈哈哈。颜控的帝国,何时再选出这种年轻帅气的三军统帅?
曾经最有权力的男人,害羞起来竟像含羞草一样不胜凉风般腼腆,奥巴马的少年感真是绝绝子:手握乾坤的人偏偏不经夸,像一株含羞草般怯生生收拢一身锋芒,少女似的腼腆藏不住
大帅哥和超级大帅哥之间是隔着一层壁的,超级大帅哥能把所有大帅哥衬得不那么帅:他一出现,那些英俊全都褪成陪衬,周润发早就跳出三界之内、不在五行之中、超脱标尺之外了
天天夸自己老公好帅好英俊,她是她丈夫永远的舔狗。慕强的女人只爱比她更强的男人,真爱比尔克林顿的女人们,普遍都发自内心深处的,既看不上别的男人,又瞧不起别的男人。
眼尾炸桃花的仰天长笑是风流男人的标配神态吗?谨防每一个“仰天长笑、眼尾炸花儿、笑起来卧蚕发黑、眼含水光”的男人,这种魅力无穷的渣男笑起来趋向一致的相似,大同小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