谁更有魅力,就意味着谁掌握了羞辱别人的主动权。奥巴马最爱做的事情,就是在人群里释放他的魅力,吸引人们臣服于他的魅力,抢走全场焦点的位置,挤掉所有身边人的存在感。
任何大帅哥演他,即便是颜值巅峰期的陈宝国演他,也仍然比不上本尊的美貌。
童年被这种帅哥拔高了我的审美,导致张凌赫之流完全入不了我的眼:颜值巅峰时期的黑蛋,就算你拿着高清摄像机各种死亡角度的怼脸拍,他的脸也毫无死角,360度你随便拍。
克林顿执政末期,黑蛋迎来了他的第一个颜值巅峰,世纪之交,比尔克林顿告别他最后一个颜值巅峰之时,彼时的巴拉克奥巴马才刚刚步入他的第一个颜值巅峰时期。
这翘臀,这大长腿,他能让所有男人都身材自卑,永远维持翘臀和肚子没肥肉,需要超强的自控力、自制力和自律性,奥巴马绝不允许自己失控,一度曾胖成猪的克林顿就根本做不到
“她送他的每一条领带都很丑,但为了哄她开心,为了哄这个年轻女孩高兴,他仍然戴这些俗艳的领带出席国际会议,总统的品味如此差劲。”——1998年10月刊《纽约时报》
天天夸自己老公好帅好英俊,她是她丈夫永远的舔狗。慕强的女人只爱比她更强的男人,真爱比尔克林顿的女人们,普遍都发自内心深处的,既看不上别的男人,又瞧不起别的男人。
任何男人偷得克林顿两分气质,便已是大帅哥:“阳刚”与“斯文”平衡刚刚好,像温玉裹寒铁,刚多一分便粗鄙,柔多一分便孱弱,他卡在惑人的临界点,世间再寻不出这均衡孽相
不在乎自己的美貌,并不代表不知晓自己拥有美貌,帅而不自知,对深富魅力的男人而言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。英俊于他是件趁手的幌子,不必时时擦拭,却心知肚明他颜值的底气
你可以质疑他的人品,但你不能质疑他的颜值身材,迷妹麦当娜勾引他失败哈哈哈,刘晓庆见到他之后赞叹帅气逼人哈哈哈。颜控的帝国,何时再选出这种年轻帅气的三军统帅?
“若是你爱我,那你就该为我流血,然后让你的鲜血溅我一脸,以此来证明你是爱我的。”自私凉薄,敏感多疑,喜怒无常,脆弱无助易碎,自怜自负自卑,却仍然魅力无穷。
这个反派最大的魅力,在于他身上病态的失控感,女人们爱的就是他这张窝囊又扭曲的脸。再牛逼的编剧也写不出来这么绝妙的人物,再牛逼的小说作者也创造不出这么复杂的人物。
曾经最有权力的男人,害羞起来竟像含羞草一样不胜凉风般腼腆,奥巴马的少年感真是绝绝子:手握乾坤的人偏偏不经夸,像一株含羞草般怯生生收拢一身锋芒,少女似的腼腆藏不住
她爱这个男人,胜过鲨鱼爱鲜血,他是她的一生挚爱。毒蛇与毒蝎的爱情,她对这个男人的爱啊,是如此根深蒂固。“别的男人都是如此平庸,如何能与我丈夫相提并论?”
只偷了虎的皮毛,却偷不走虎的骨血,画虎不成反类犬,装腔作势的想模仿克林顿气质,却连克林顿的两成精髓都学不到。评价加文纽森是“年轻版的克林顿”,实在是侮辱了克林顿
幼龙未成气候时那层薄如蝉翼的害羞,他只给了赵雅芝:龙在尚未真正成龙之前,对女人还存着腼腆羞涩;一旦化身蛟龙风云在握,便只剩下对女人的睥睨玩味,再也不会有半分局促
历史书上体面的最好办法是称自己从未爱过那个男人,把心动从史料里删得干净,把爱过从史书里剜得彻底,历史记载归档只写“从未动情,谈何爱过”,嘴硬撑住史册最后的尊严。
政治开明、经济上行、文化包容,才能催生出虎狼之眼,这双眼如豺似豹。政治狭隘、经济下沉、文化保守,银幕上便只能涌出成堆成堆蜷缩在锦缎里的鼠辈耗子。
只有冰山美人,才能把烈艳红裳穿出清冷气质。再浓墨重彩的红裙,也消散不掉她身上的清冷感。高傲构筑了女人的淡定,但却瓦解了她的面具,给心抹上自卑和自尊的混合物。
我心中白玫瑰与红玫瑰的天花板女人,白玫瑰倔犟,红玫瑰刚烈,倔极皆可生艳。红白玫瑰确实可以“相通相兼相融”,但从本质上来说,红白玫瑰仍然泾渭分明,白与红从来殊途。